2021年退休教师能否涨工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25
一、退休教师的工资增长主要依据其缴费年限来调整。对于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教师,每增加一年缴费年限,每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5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教师(不含建设用地农转工教师),每人每月增加35元。而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用地农转工教师,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二、对于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水平2513元/月的教师(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照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将根据以下标准进一步调整:
1. 对于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教师,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 对于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教师,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 对于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教师,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 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教师(不含建设用地农转工教师),每人每月增加30元。
5. 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用地农转工教师,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退休教师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将采取以下办法和标准:
1. 定额调整:每名退休教师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
2. 挂钩调整:
- 每满1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 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 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领取的统筹项养老金为基数,按0.6%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3. 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下列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
-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教师,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 符合《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若统筹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统筹内养老金水平,则补足到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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