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春季征兵几月份报名几月份走

如题所述

2023年上半年(春季)征兵从2月中旬开始,3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走兵阶段为3月10-3月31日。
2023年下半年征兵从8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
地方政策参考,各地政策不同。
优先征集。大学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鼓励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参军入伍,参照大学毕业生落实优先政策。
事业单位招聘。每年拿出不超过100个事业单位名额定向招聘普通高校本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录取比例近3:2(详见2022年盘锦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公告)。
辅警招录。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辅警岗位,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经济补助。由市和县级政府按照城乡一体的原则,发给经济补助(含义务兵优待金),退役义务兵经济补助标准为两年6万元。
鼓励公职人员和企业员工参军入伍。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对在部队评为优秀士兵或荣获嘉奖以上奖励的复职复工人员,所在单位要依照有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或调整到重要工作岗位任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五十条
各级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兵役工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完成征兵任务,保证兵员质量。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完成民兵和预备役工作,协助兵役机关完成征兵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条
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
各军区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的规定完成兵役工作任务。兵役工作业务,在设有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由人民武装部办理;不设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
《征兵工作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征兵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征兵工作行为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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